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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

地方标准-安徽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由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民政厅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宣城市民政局

主要起草人 吴旭军周苏张振粤郑志芳伍爱华程慧李琴耿天霖李琳琳王亚萍张毅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8-31
  • 执行于2015-09-3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2470-2015
发布日期
2015-08-31
实施日期
2015-09-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归口单位
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0752-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沟通对象、基本要求及服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其他部门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可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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