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天津市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管理规范》由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档案局 。
主要起草人 刘小芃 、方昀 、杨文杰 、陈子舟 、荆浩 、麻涛 、尹旭志 、郭耀停 、杨大田 。
备案号:4719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党组织党员管理部门的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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