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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天津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天津市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管理规范》由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档案局

主要起草人 刘小芃方昀杨文杰陈子舟荆浩麻涛尹旭志郭耀停杨大田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1-27
  • 执行于2015-03-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553-2015
发布日期
2015-01-27
实施日期
2015-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4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40.20
归口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719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党组织党员管理部门的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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