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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地方标准-重庆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 谷政夏雄伟项云成姜元华肖恺张云川王富媛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1-30
  • 执行于2016-03-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T 636-2015
发布日期
2015-11-30
实施日期
2016-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归口单位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8442-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2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内所有从事经营性服务的婴幼儿沐浴场所。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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