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景区旅游休闲服务设施规划导则》,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旅游局 、上海商学院 。
主要起草人 沈山州 、汪剑明 、林章林 、张建华 、查爱苹 、侯新冬 、孙雪飞 、徐薛艳 、郭安禧 。
备案号:4879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内旅游休闲服务设施的设置原则、设置方法和设置标准,包括观光游览车、露营、哺乳室、餐厅、茶室/咖啡室、烧烤区、游乐设施、健身设施、旅游日用品购物设施、旅游纪念品购物设施、邮政与快递及移动互联。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