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室内健身服务规范》由福建省体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圣平 、郝海亭 、廖元金 、翁连金 、黄贤文 、黄辉 、马俊苹 、于超 、徐晓敏 、陈三平 、王彬彬 、王海灜 、徐东育 、侯志宏 、刘慧 、董婷婷 。
备案号:51312-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健身机构的服务分类、环境及硬件设施、人员要求、接待流程、服务规范、安全保障、投诉处理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经营性面积不小于1500 m2的室内健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