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永春县人民政府 、沙县人民政府 、长泰县人民政府 。
主要起草人 王彬彬 、江文 、程晓明 、林美如 、王永良 、李贤星 、汤海川 、林日辉 、梁静 、林祎闽 、王海瀛 、陈灿 、康雪娟 、董婷婷 。
备案号:4502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的基本要求、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文体建设、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