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廉政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刘纯康 、劳伟梁 、张春野 、刘争 、孙书生 、吴向东 、程聪 。
备案号:5240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廉政规范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体要求,行政许可要求、资料归档及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行政许可工作。有关质监部门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