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行业用水定额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由福建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 郑为键熊晓珍张开荣林铭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8-01
  • 执行于2013-1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772-2013
发布日期
2013-08-01
实施日期
2013-11-01
全部代替标准
DB35/T 772-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5
归口单位
福建省水利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0626-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2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农、林、牧、渔业、工业、第三产业的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范围内农、林、牧、渔业、取水及用水管理。本标准可作为本省开 展水资源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用)水计划、用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 审批、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注:未列出的行业、类别、产品可参照相关或相似的行业、类别、产品的用水定额。本标准所指的各项用水定额均 为净定额,即不考虑水源到用水户的输水损失。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