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由江苏省总工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总工会 。
主要起草人 臧铁柱 、方健 、时效功 、赵洪海 、董雷 、李高祥 。
备案号:4482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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