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限额》由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省节能监测中心 、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柯水喜 、冯农基 、胡奖义 、余欢 、熊立新 、向国安 、谢巍 、金佳佳 。
备案号:4782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装有柴油压燃式发动机的载客汽车,不适用于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