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石材矿山锯切机械 安全要求》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华隆机械有限公司 、莆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吴智松 、卓俊杰 、林锦煌 、林天华 、戴风恩 、许德育 、方胜雄 、方千山 。
备案号:32147-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矿山锯切机械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一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矿山锯切机械(以下简称锯切机械),包括圆盘式锯切机、金刚石串珠锯、臂式锯切机等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