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煤矿企业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三明市防雷减灾管理局 、厦门市防雷中心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公司责任上京分公司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李衣长 、陈毅芬 、韩伟中 、吴健 、卜银军 、吴林峰 、伍毓柏 、傅金安 、邱雪清 、张泉锋 、王婷婷 、李萍 、蔡河章 、王珊珊 、陈兴辉 、廖云和 、龚伟 、邓殷鸿 。
备案号:34417-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企业防雷装置检测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和要求、检测周期、检测程序、检测数据整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企业新建、扩建、资源整合和改建项目矿井外部防雷工程竣工后实施的首次检测和生产煤矿矿井井外各种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电力设施、电气设备、金属管道、信息系统、运 输系统、通信及安全监控系统等各类服务设施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