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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气象指数等级

地方标准-青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气象指数等级》由青海省气象台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气象台

主要起草人 任海趁张剑李生辰李长胜李永盛范春玲保广裕黄奕戴鹏李媛王彬田冰沈国琴韩隆青张磊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06-14
  • 执行于2012-07-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3/T 1114-2012
发布日期
2012-06-14
实施日期
2012-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归口单位
青海省气象台
主管部门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5166-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影响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的气象技术的指数和定义、气象因素对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指数等级划分、应用、发布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气象条件。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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