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
主要起草人 黄善明 、陈永平 、高景锋 、吴耀斌 、李道松 、陈冬青 、郑强 、丁冬林 、黄开青 、陈浩 、黄成锋 、刘振钟 、苏香龙 。
备案号:40623-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的术语和定义、预算编制办法、预算费用 标准和计算方法、及其对应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预算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所有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