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技术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民防科学研究所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海霞 、范益群 、姚伏华 、许海勇 、邱丽媛 、郦璐 、鞠金亮 、丁晓波 、赵晓燕 、李劭晖 、康韶玮 、王浩 。
备案号:4891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的基本规定、防护系统评估、结构检测、结构可靠性与适修性评估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民防工程检测与可靠性评估,工程投入使用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