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归档文件整理标准》,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档案局(馆) 。
主要起草人 刘同芝 、苑世奎 、杨文杰 、张文 、杨金明 、苏春莉 。
备案号:11589-2001。
备案公告: 2001年第8号 。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