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评价标准》,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 、同济大学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北京英华经纶交通运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周淮 、刘志钢 、柴晓冬 、张凌翔 、何越磊 、戴祺 、范志康 、胡华 、周庆灏 、王曰凡 、徐金祥 、周国甫 、原萍 、胡维撷 、张海 、陈景霞 、傅德明 、朱利敏 、陈春娇 、蒲琪 、龚伟 、张明锐 、骆华容 、陈峙 、刘加华 、吴强 、吴君尚 、皇 。
备案号:47797-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正式投入运营满一年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安全现状的评价。(每条独立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包括延伸线和支线)自载客试运营开始,运营时间10年以下的线路应每5~8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运营时间10年以上的线路应每3~5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