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化妆品中二甘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质联用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备案号:5910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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