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设计基准事故源项分析准则》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梅其良 、付亚茹 、孙大威 。
备案号:5962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压水堆核电厂各类主要设计基准事故放射性源项分析中应遵循的设计原则、假设条件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压水堆核电厂场外放射性后果分析的设计基准事故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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