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另一规范 第3部分:焊接工艺评定》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董安 、于坚 、郭利峰 。
备案号:5963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的对接焊缝和角焊缝焊接工艺评定、特殊焊缝工艺评定、耐磨堆焊和耐蚀堆焊工艺评定、换热管与管板焊接工艺评定、回火焊道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则、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焊条电弧焊(111)、埋弧焊(12)、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141)、熔化极惰性或非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131,135)、惰性或非惰性气体保护的药芯焊丝电弧焊(137,136)、等离子弧焊(15)、电子束焊(51)、激光焊(52)以及电渣焊(72)堆焊等焊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