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线虫标本采集分离保存规范》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顾建锋 、陈先锋 、张慧丽等 。
备案号:5925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8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