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计算机安全防范总体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智慧 、谢逸钦 、江国进 。
备案号:5959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计算机和(或)HDL可编程器件的核电厂仪表和控制(I&C)系统计算机安全防范的总体要求,包括安全防范计划的制定、管理及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仪表和控制系统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包括设计、开发、工程实施、运行和维护等)的计算机安全防范,也可用于核电厂仪表和控制系统中非安全系统的计算机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