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泥窑余热利用装备技术条件》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可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等 。
主要起草人 遇广堃 、李成波等 。
备案号:47764-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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