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4-1部分:通信协议-主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电力公司 、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童瑞明 、李力等 。
备案号:29040-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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