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铁路通信电源 第5部分:交流配电设备》由通号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主要起草单位 通号院 、北京铁路通信技术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阮龙 、邓烨飞 、李晓艳 、邱萍 、曹星艳 、姜秋妍 、岳铭凯 。
备案号:5801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5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