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子邮件检验技术方法》由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
主要起草人 张颖 、王洪庆 、郭弘 、金波 、黄道丽 、徐克鑫 。
备案号:4925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