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 、海尔集团顾客服务经营公司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郭赤兵 、刘松 、季晓健 、金江 、周海东 、孙建军 、杨朝辉 、廖永飞 、曲国涛 、王辉 。
备案号:5062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其它类型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组织或企业可参照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