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辐照猪肉杀囊尾蚴的最低剂量》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王利兵 、于艳军等 。
备案号:21627-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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