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2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由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沈毅 、薛鹏丽 、倪栋等 。
备案号:53840-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设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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