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燃煤机组节能诊断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杨寿敏 、吴生来 、居文平 。
备案号:5078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125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流化床机组除外),其他容量等级燃煤机组和循环流化床机组可参照执行。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