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铁矿山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利用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鞍钢矿业集团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地质大学(北京)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承德县金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北理工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李荣海 、仇金辉 、高景俊 、李海臣 、窦国语 、黄朝晖 、宋修波 、陈宏贵 、刘雁翎 、姚强 、王姜维 、金实 、陈宇 、房明浩 、戴若丁 、罗书亮 、吴新义 、潘旭方 、任文田 、张晋霞 、张志华 、胡晓辉 。
备案号:5351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1. 1 为规范铁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及利用,保证质量、安全使用和防止二次污染,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铁矿山表土、渣土、废石、铁尾矿、含铁围岩等固体的处置及利用,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矿山(稀土、有色、化工、核工业等)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利用。 1. 3 铁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及利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