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熔融钢渣热闷操作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矿渣开发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苏兴文 、宋武 、仇金辉 、李晓阳 、杨景玲 、刘镭 、朱桂林 、孙树杉 、胡英伟 、王剑锋 、郝以党 、夏春 、闾文 。
备案号:5351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熔融钢渣热闷(以下简称钢渣热闷)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产品指标与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施技术要求、操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正常生产的转炉钢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