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 第4部分:麻纤维》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李俊美 、高友军 、张念祖等 。
备案号:52792-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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