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国境口岸重要医学媒介生物实验室养殖方法 第4部分:家蝇(厩腐蝇)实验室养殖方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宋锋林 、毕秀欣等 。
备案号:4809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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