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电动代步车检验规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金华市日普电动车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阮裕铭 、施军晓等 。
备案号:43703-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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