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王长恺 、沈庆辉等 。
备案号:43694-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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