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淋病诊断标准》由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主要起草人 郑和义 、王宝玺等 。
备案号:20486-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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