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国境口岸白蛉携带利什曼原虫检测方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孙立新 、丁永健等 。
备案号:26797-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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