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或辐射紧急情况威胁类型》由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主要起草人 叶常青 、刘英等 。
备案号:34156-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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