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检疫技术规范》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阿拉山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孙洁 、林庆燕 、徐军等 。
备案号:55548-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9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