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鞍钢矿业集团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地质大学(北京) 、承德县金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北理工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李海臣 、高景俊 、王姜维 、仇金辉 、王帆 、刘晓明 、黄朝晖 、么克威 、姚强 、吴小文 、金实 、朱波 、陈娇 、孙磊 、张晋霞 、朱桐 、张志华 、李杰 。
备案号:53512-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为规范铁矿石采选企业 污水的处理及利用,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的分类、总体要求、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处置的基本技术、安全与环保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及利用,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矿山的污水处理及利用技术。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的处理及利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