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第1部分:系统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侯永涛 、刘宝庆 、王殿魁等 。
备案号:5027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部分适用于通信局(站)单独设置的通信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以及在此基础上构成的不同规模的监控系统网络。采用通信网元提供的干接点传输进行监控系统组网时,除传输组网方式外,其它功能应遵循本部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