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牙膏功效评价 第4部分:抗牙本质敏感》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等 。
主要起草人 胡德渝 、张博学等 。
备案号:30384-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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