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建设规范》由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 、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 。
主要起草人 俞春俊 、李平凡 、赵冬 、高岩 、龚标 、沈宇明 、张先国 、刘洪月 、李德庄 、孔斌 。
备案号:5430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从事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的其他鉴定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