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子杂费单 第2部分:代理人》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赵桂红 、吕明站等 。
备案号:4873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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