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防护距离》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等 。
主要起草人 刘铁民 、张兴凯等 。
备案号:25421-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1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