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编制细则》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
主要起草人 张珍 、徐旭敏 、袁浩等 。
备案号:5225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估算编制,可根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深度,在本细则基础上适当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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