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由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福建厦门美亚柏科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许剑卓 、黄春健等 。
备案号:25700-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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