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精梳大麻与再生纤维素纤维混纺色纺纱》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麻纺织品分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 、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恩达麻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方斌 、季国苗 、高明斋等 。
备案号:5105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大麻与棉型再生纤维素纤维(粘纤、莫代尔、莱赛尔)混纺色纺纱的产品分类、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精梳大麻与棉型再生纤维素纤维混纺色纺纱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