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吴浩 、束炳旗等 。
备案号:4121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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